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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观点》第16期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9日 点击数量:1638
科学培育大、中、小梯度发展的中国城市群
方创琳[1]
一城市群是高度一体化和同城化的城市群体
城市群是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以1个特大城市为核心,由至少3个以上大城市为基本构成单元,依托发达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所形成的空间组织紧凑、经济联系紧密并最终实现高度一体化和同城化的城市群体。当一个城市密集地区的大城市数量超过3个、人口总规模超过2000万人(其中核心城市市区常住人口规模超过500万人)、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城镇化水平大于50%、非农产业比率大于70%(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中后期)、核心城市GDP中心度大于45%、经济外向度大于30%、经济密度大于500万元/平方公里、能形成半小时、1小时和2小时经济圈时,可认为这一城市密集地区达到了城市群发育的基本标准,可按照城市群来建设。
可见,城市群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也是都市区和都市圈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从高度一体化分析,在城市群建设中应重点推进6大一体化,即城市群区域性产业发展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区域性市场建设一体化、城乡统筹与城乡建设一体化、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一体化、社会发展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体化。从高度同城化分析,在城市群空间范围内,将突破行政区划体制束缚,形成规划同编、产业同链、城乡同筹、交通同网、信息同享、金融同城、市场同体、科技同兴、环保同治、生态同建“十同”的经济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
二城市群是世界经济重心转移和“一带一路”建设的主阵地
城市群作为国家参与全球竞争与国际分工的全新地域单元,决定着21世纪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新格局,是世界经济重心转移的重要承载体,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主阵地。正因如此,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首次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的空间主体。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与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群地区将成为当前和今后经济发展格局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核心地区,在全国生产力布局格局中起着战略支撑点、增长极点和核心节点的作用,主宰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命脉。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我国城市群总面积占全国的20%,但却集中了全国60%的人口、80%的经济总量、70%的固定资产投资和98%的外资,城市群的发育呈现出高密度集聚、高速度成长、高强度运转和发育程度低、紧凑程度低、投入产出效率低和资源环境保障程度低的“三高四低”特点。
三城市群选择存在着政府主导的突出问题
虽然城市群已经成为国家当前和未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经济发展的主体地区,但在城市群选择和培育中尚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为:城市群作为推进国家城镇化主体的战略地位被夸大了,“入群”现象空前高涨,甚至出现了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和转移农民市民化的“唯群论”;城市群空间范围一扩再扩,贪大而不求精的做法违背了城市群发育的阶段性规律,明显的拼盘效应违背了国家建设城市群的基本初衷;城市群的选择受制于强烈的政府主导,脱离了发育的最基本标准,城市群不是依靠市场机制“育”出来的,更不是依托城市合作“干”出来的,成了依靠主观意志“画”出来的;部分城市群选择过多迁就地方利益,影响到了国家战略安全大局,人为扩展城市群范围实际上挤占了粮食主产区空间和生态安全空间;甚至把城市群与城镇群混为一谈,而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城市群成为环境污染、雾霾等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激化的敏感地区和重点治理地区。
四科学培育大、中、小不同层级规模和梯度发展的中国城市群
面对城市群选择和发育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从重点培育国家新型城镇化政策作用区的角度出发,一定要科学理性地分层次建设好5个国家级的大城市群、9个区域性的中等城市群和6个地区性的小城市群,促进大、中、小不同层级规模的城市群协同发展,形成由大、中、小城市群协同发展的“5+9+6”中国城市群空间结构新体系。按照城市群的发育程度及战略地位,未来建议重点培育建设的5个国家级大城市群包括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城市群;稳步推进建设的9大区域性中等城市群包括哈长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城市群、江淮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和天山北坡城市群;引导培育的6个地区性小城市群包括呼包鄂榆城市群、晋中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兰西城市群、滇中城市群和黔中城市群。在分类分级建设城市群过程中,一定要先行科学编制城市群发展规划,科学测算城市群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建立城市群发展协调机构,建立城市群公共财政制度与公共财政储备机制,确保城市群健康稳定发展。
(详细内容请见《中国科学院院刊》2015年第2期)